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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1集:流浪悲歌! (第1/2页)

“你看你这满身的酒气,又去喝酒了吧?要是让青云看见,非得和你吵上一架不可!你说说你,都多大的人了,一年到头,三五个月的也见不着人,难得回来一躺,还和儿子斗嘴,等将来我走了,除了儿子,你看你能靠谁?”

“青云那孩子也是可怜,从小就没了妈妈,有你这个靠不住的爸爸,更没有也没什么区别,现在好歹还有我,可我都这么大了,哪天要是没了,他又该靠谁呢?可别说你有能耐的话了,你小子有多大能耐,我这个当亲妈的还能不清楚,你打小就不是什么能耐人,干不了大事。”

“唉,要是搁在以前,妈小时候那会儿,你这样混着,倒也没什么,可现在是什么年月,你要是再不好好正干,以后怕是连饭都要吃不上了..........”

眼见着儿子摇摇晃晃的从外面走回来,还带着一身浓郁的酒气,已经五十多岁的老妇人,又是心疼,又是气愤,絮絮叨叨的说了好大一通话,语气间,虽然不乏埋怨与责怪,但更多的却是恨铁不成钢的关怀。

到了最后,她忍不住无奈的长叹了一口气:“算了算了,不说你了,你还是趁着青云没回来前,赶紧洗把脸,漱漱口,好好醒醒酒吧,我去准备晚饭了。”

每一个母亲对自己的儿子总是有着无限的宽容,她也不例外,只是,儿子这样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,她虽然想要管,可随着她年纪越大,已经管不动这个儿子了,便也只能放任他自流了。

只是,但愿等到孙子回来的时候,他身上的酒气能够散了罢,免得到时候,好不容易全员聚齐的家里,又要迎来一番争吵。

“嗯。”

已经喝得迷迷糊糊的男人点了点头,摇摇晃晃的走进卫生间,凭着身体残留的意识,打开储水箱,从中舀了一瓢水出来倒进洗脸盆里,然后直接低头把脸浸入水中,几个呼吸后,他身子一颤,猛地抬起头来。

一个激灵,下意识的晃了晃脑袋,前面镜子里,男人原本浑浊不堪的双眼竟在顺便变得清澈透亮,隐约间,更有一抹精光闪过。

看了看自己身处的环境,他随手扯过一条毛巾,擦干净脸上的水渍,然后缓缓闭上双眼,开始熟悉承接现下这具身体留给他的记忆。

“靠!”方甫接收到这个世界的大背景,岳峰便忍不住的为之爆了一声粗口,这个世界虽然没有神灵妖魔,但却有极寒、地震、冰裂、坍塌、岩浆.........生存环境堪称恶劣,随便一个危险,都可以轻易的要人性命。

生活在怀州市地下城的原身,是个碌碌无为的男人!

“天呐,总算是有个好消息了!”虽然碌碌无为,但好歹是个男人,而且,还是与自己同名同姓的男人,这让得岳峰不由得为之松了口气,继续接受原身的记忆。

再说原身,在跟着妈妈沈琼刚刚进入地下城的时候,还是个十七八岁大的小伙子,那时,他还满腔热血,要为地下城的建设做贡献,在工作的时候,结识了一个女孩儿,与她相爱,并有了爱情的结晶,一个男孩,岳青云。

本来,他们一家四口生活也算和乐,但一场突如其来的地震,那女孩儿的死亡,打破了这幸福的家庭,从此,原身一蹶不振。

或许,他是因为太过期盼,想要拥有强大的能为,也不至于让自己心爱的女人在灾难中丧生,后来,他不知不觉间,竟多出了一个吹牛逼的爱好。

在他吹的牛逼里,自己是联合政府一支特遣护卫队的队长,专门负责清剿各地叛军,维护各个地下城的安危!

按理说,吹牛逼其实并不犯法,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,就是因为他喜欢吹牛逼,最后害了自己的儿子,岳青云。

岳青云是出生在地下城的孩子,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算得上是纪元之子,他生来便就十分聪慧,可惜,因为生活在贫民区,他的天赋并未受到重视,大家只当他比普通孩子聪明一些,因为有一个不靠谱的老爸,所以比较懂事一些。

很多时候,天才和疯子其实只有一线之隔,岳青云也不例外,好在,虽然原身不靠谱,但他还有一个奶奶,因为沈琼的存在,岳青云忍下了对父亲的不满,并努力克制着自己已经开始变得偏执的情绪。

只是天意弄人,在十六岁那年,因为地球航行到了木星附近,引发了巨大灾难,在这场灾难中,奶奶沈琼因为意外去世。

偏偏那个时候,原身不知道在哪儿,通讯器都打爆了也联系不到他,等原身接到消息赶回来的时候,沈琼的头七都已经过去好几天了。

最重要的亲人离世,得岳青云变得越发安静孤僻,即便这个时候,愧疚的原身终于从外面回来,并且开始长久的留在家中照顾独子,依旧无法弥补失去奶奶的这份缺憾。

而且原身有喜欢最牛逼的毛病,以前偶尔听他吹上一次,当作笑话听听就忘了,现在他天天泡在酒馆里胡吹,大家伙儿听腻了他重复且禁不起考究的说辞,渐渐的便开始厌烦他,越发的瞧不起他,连带着岳青云也受到了影响。

因为附近的孩子,从各自长辈的嘴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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