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年前我给他看相时曾告诫他:不要再做恶事,否则有牢狱之灾。
他没改,在上班时因偷单位的物资而又被判四年。那时他因偷盗刚判三年出来不久。这次我依旧极力劝他不要再去偷,年龄不大(34岁),重新做人的机会很多,好好工作,还有重新再组家庭的希望。
我好话说尽,并介绍他去一个朋友的公司上班,但他一听工资不高就干脆拒绝,并说自己想干点生意,不愿受人管束。
我心里很清楚:他是不会改的,他还会因偷盗而入狱。
面对这种人,我倍感自己无能为力,其实他若真心改过,诚心配合我的改运之道,他就能是另外一种人生。而他仍不知悔改,怕吃苦,好吃懒做,爱享受的不正心态还会把自己送入牢监。
这也是我从业以来遇到的让我倍感最无奈之人。
做错事不思悔改,陷囹圄罪有应得!随缘吧,我也尽力了。